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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調整之用途規劃說明
學雜費調整之用途規劃說明
1.學雜費調整之用途規劃說明:
(1)學雜費使用情況:
一、本校 99 至 113 學年度學雜費均未調整。
二、本校 113 學年度學雜費使用情形如下:
(一)學雜費悉數納入基金預算,充作教學研究及訓輔成本、管理及總務費用,彌補政府教育撥補預算人事費經常業務費之不足。
(二)學生公費及獎勵金,以及獎助對弱勢學生學習項目。
(三)校舍新修建、行政、教學行政業務設備及維護。
(四)配合校務發展相關計畫等學校配合款。
(2)學雜費調整理由、計算方法:
113學年度學雜費未調整。
(3)支用計畫(包括學雜費調整後預計增加之學習資源)
113學年度學雜費未調整,並無學雜費調整後之支用計畫。
文章建立日期:113-03-15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11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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