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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抵免說明
親愛的同學,您好:
首先歡迎您成為臺體人!入學本校後,您的人生將進入學習的另一個階段環境,每位同學皆有被培育成為菁英之才,服務社會國家的機會,惕勉同學好好把握!目前您的身份若是重考生、轉學生或於高中生時曾選修本校所開授之課程並取得成績學分證明,在辦理申請抵免課程學分方面務請注意,以免讓您的權益睡著了,以下文字請詳細閱讀:
一、申請抵免應行注意事項 :
1.請先備妥下列資料
,親至所屬系、所、通識教育中心、師資培育中心、進修教育中心及軍訓暨生活輔導組辦公室辦理。
(1)抵免申請表 |
抵免申請至本校新一代校務系統填寫後列印。
網址為:https://school.ntus.edu.tw/ntupes/ |
(2)原修課學校歷年成
績單正本 |
正本1份留存註冊組、另需檢附數份供各單位審查(每一單位1份),單一學期之成績通知單及成績通知單影本均不採認。 |
(3)請按類、分張、依
序填寫 |
A.抵免科目較多者,申請書內抵免課程與參考附件,請按類 、分張、編號、依序填寫。
B.抵免學分類別請參閱本文「三、抵免學分校內審理單位」 為利審查抵免課程。 |
(4)原修習課程之課程
大綱及教科書名稱 |
分別附於各申請抵免科目申請單。(如審查單位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
(5)請先行查閱法規與
相關規定 |
請先了解下列資料(A)本校抵免辦法。
(B)本校各系所(中心)必修科目及應修學分資料(課程配當)。 |
- 轉系學生請勿申請抵免(以畢業採認方式辦理),原系所修讀課程請至轉入學系請求畢業審查,了解轉入新學系後應修課程與學分。
- 通識課程:英文採用「免修方式」(請參照本校大一英文免修學分實施要點),請勿申請抵免。
二、申請抵免作業流程:
- 請同學於規定期間(明訂於行事曆)內辦妥抵免學分申請手續,以免影響辦理課程加退選。
- 程序:學生抵免申請→經教學單位組審查小組初審→審查結果登錄於校務系統→列印初審單、核章→送教務處註冊組複核→送經教務長、校長核准→送回註冊組登錄於該生歷年成績表(僅登錄科目學分,不登錄成績)→正本由註冊組收執,列入永久保存。
- 選課期間(開學後第3階段加退選)請向各申請單位查詢通過之抵免結果,以憑辦理開學後之課程加退選作業事宜。
- 申請表之課程名稱請同學務必填寫正確原校課程必須與原校成績單所呈現課程包括符號、大小寫等註記一致,學生列印抵免申請單必須簽名再送回相關單位,若填錯須重審,課程通過抵免,若已加選此課程,請學生務必依規至課務組辦理退選。
- 抵免申請與審查請參考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規定辦理。(※學士班或進修學士班轉學生轉入二年級者,至多得抵免50學分;轉入三年級者,至多得抵免94學分。※研究生抵免學分數以應修畢業學分數之二分之一為原則)
- 各初審單位審查時請務必逐張審查、蓋章,註冊組方予受理登錄,俾程序完備。
三、抵免學分校內審理單位:
1.通識核心課程、通識選修課程:通識教育中心(分機6181)。
2.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軍訓、軍護、服務教育、服務學習:軍訓暨生活輔導組(分機6101~6111)
3.專業科目及一般選修:學生所屬之各系、所、中心。(
聯繫電話請自行查詢總機轉接)
四、免修課程:請洽通識教育中心(分機6181)及軍訓暨生活輔導組。(分機6101~6111)
五、本校總機:04-22213108
文章建立日期:109-07-30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111-01-03